“我和老公性格不合,生活方式差异太大,没有思想交流,没有共同语言和共同的爱好。和他沟通好多次了,他好两天就又不行了,一直反反复复,我是真的感觉很累了。如果性格真的不能改变,这样下去,我真的想离婚了。我们还有孩子,我现在也顾及不了那么多了,我不想让自己就这样一辈子不幸福。这样的婚姻,还有挽回的可能吗?”
在夫妻是否相合的问题上,我们存在一个错误的认识:双方的“个性”相合, 婚姻才会成功。事实上,一对夫妻必须“觉得”相合、亲近, 他们的婚姻才会成功。比如,先生不吃瘦肉,太太不碰肥肉,太太可以说:“我们合不来, 我们甚至连买哪块肉的看法都不一样。”也可以说:“我们很合得来, 任何肉都可以同时满足我们两个人。”“互补”和“不合”其实只是对相同情况的不同诠释, 以尊重的态度来看彼此的不同之处, 双方就变成了互补;以不满的心态来看,同样的相异处也会使双方看起来不适合对方, 所以是“心态”造成事物发展方向的不同。
在夫妻关系中相信彼此是相合的,保持尊重,增加亲和感, 可以使个性上的差异转化成夫妻关系中的财富, 因为以尊重和欣赏的心态去看待对方,才可以学人之长补己之短,双方都会从对方身上学习到东西, 而不会尝试想要把对方改变成自己的影子,双方都会感激对方为了维系婚姻关系所做的一切。而不合的想法,则是关系中的尊重和亲和力开始走样的警讯。只要感情上的联系存在, 即使有不同的价值观, 或经济条件不相配, 其实也没什么关系, 温暖的感觉会使人积极地展望未来,彼此会认为这些差异“很有趣”或是“有意思”。只有当爱意消失的时候, 我们所认为配偶应具有的条件才会变得重要,我们不再欣赏对方,开始对对方苛刻。所以,对对方条件的多寡和要求的强弱, 正可作为考量关系中幸福感的指标。
心理专家认为:如果认为某种个性是不相合的, 我们就会从那个想法中得到负面的感觉。但假如我们能够改变心态, 开始感觉这些个性是正面的, 或是无关紧要的, 我们就又会觉得彼此十分合得来了。所以,相合性只是我们思想的一个产物,是主观的,而非客观事实。由此得出:个性的差异,并不是婚姻不幸的关键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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