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迫症是指以强迫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神经症。其特点是: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并存,二者尖锐冲突使病人焦虑和痛苦,病人体验到观念或冲动来源于自我,病人意识到强迫症状的异常性,违反自己意愿,虽极力抵抗,却无法控制、无法摆脱。一般男性发病率高于女性,但在有些国家女性发病率略高于男性,通常都在25岁前发病。病程迁延者可以仪式动作为主而精神痛苦减轻,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。
强迫症的表现形式分为以下几种表现形式:
1、以强迫思想或强迫思维为主的临床表现。常见有强迫怀疑、强迫联想、强迫性穷思竭虑、强迫回忆等。
2、强迫情绪。对某些事物不必要地担心或厌恶,明知没有必要但无法摆脱。
3、强迫意向。反复体验到想要做某种违背自己意愿的动作或行为的强烈内心冲动。知道没有必要,努力控制自己不做,但难以摆脱这种冲动,也称为强迫性害怕丧失自控能力。
4、强迫动作和行为.常是强迫思想导致的不由自主的顺应性行为,企图由此减轻强迫思想引起的焦虑。临床常见:反复洗涤,强迫检查,强迫询问,强迫性仪式动作。
5、自知力.患者对强迫症状有一定的自知力,知道这类思维或行为是不合理的或不必要的,试图控制又未能成功。
6、性格特征.较多具有强迫性格特征,表现为墨守成规、优柔寡断、过分仔细、苛求完美、力求准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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